今天非常高興能成功幫助一位賣家完成一單重要交易,這筆交易恰好在新的資本利得稅制度於6月26日生效後完成。這新的稅收政策對於買賣房屋的影響非常顯著,因此我想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故事。
根據最新的稅收政策變動,許多加拿大人可能會感受到出售度假屋、次要住宅或出租物業時的稅負壓力。特別是對於中產階級家庭來說,這樣的變動將帶來不小的衝擊。根據 LowestRates.ca 專家 Leah Zlatkin 的說法,過去三四年內,許多在疫情前購買了價格相對低廉的度假屋的人,如今這些房屋的價值已經翻了四五倍。
當你出售房屋時,會實現資本增值,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規定,如果該房產在擁有期間一直是你的主要居所,那麼你不需要為這部分增值繳納稅款。主要居所可以是獨立屋、度假屋、共管公寓、出租公寓,甚至拖車、移動房屋或是船屋,只要是你日常居住的地方。
不過,對於那些購買了第二居所的人來說, 出售房間的時候所得到的利益部分將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。
根據提供的最新資本增值稅政策,讓我們具體計算一下購買房屋 $500,000 並賣出 $1,000,000 需要繳付的資本增值稅。
資本增值計算:
購買價格:$500,000
出售價格:$1,000,000
資本增值:$1,000,000 - $500,000 = $500,000
根據新政策,對於年度資本增值的前$250,000,50%是應稅部分;對於超過$250,000的部分,66.67%是應稅部分。
前$250,000的增值部分: 50%應稅:$250,000 * 50% = $125,000
超過$250,000的增值部分:超過部分:$500,000 - $250,000 = $250,000
66.67%應稅:$250,000 * 66.67% = $166,675
總應稅部分:$125,000 + $166,675 = $291,675
這$291,675將按賣家的個人邊際稅率計算應繳納的稅款。假設稅率是30%,則需要繳納的資本增值稅為:
應繳納資本增值稅:$291,675 * 30% = $87,502.5
共同擁有的稅務優勢
假設一對夫妻共同擁有一處房產,購買價格為$500,000,現在出售價格為$1,000,000,總資本增值為$500,000。
根據新的稅收政策,如果每人的資本增值低於$250,000,則適用於50%的應稅比例。因此,將資本增值分配給兩個人,每人各自的資本增值將會減少,從而降低應稅部分。
總資本增值:$500,000
每人分得的資本增值:$500,000 / 2 = $250,000
應稅部分計算每人應稅資本增值:$250,000 * 50% = $125,000
夫妻合計應稅資本增值:$125,000 + $125,000 = $250,000
這樣,每個人的資本增值均低於$250,000,適用50%的應稅比例,而不是66.67%的高稅率。
最終稅款計算
假設夫妻雙方的邊際稅率均為30%,則每人需要繳納的資本增值稅為:
每人應繳納的資本增值稅:$125,000 * 30% = $37,500
夫妻合計應繳納的資本增值稅:$37,500 + $37,500 = $75,000
總結
通過共同擁有房產,這對夫妻可以有效地將總資本增值的應稅部分降低至$250,000,並且在每個人均低於$250,000的情況下適用50%的應稅比例,從而減少稅款負擔。最終,他們需要繳納的總資本增值稅為$75,000,比單一擁有情況下的$87,502.5要少。
通過這次交易的成功,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這些政策變動對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切身影響。希望我的分享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應對這些變化。
最後聲明
Catherine 不是法律顧問,以上內容僅供參考。任何稅項問題,請諮詢你的律師和會計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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